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主要裝備公安或 警察部隊,用於執行安全巡邏任務或平息可能出現的 。防暴車可用來設置路障、保護重要設施、驅散 人群、輸送 警員,並且可以支援警員對敵對分子發起地面攻擊。
依維克底盤的LAU輕型裝甲車內部佈置 Nirol公司TOWA型配有高壓水槍防暴車
護級別分為三級:低級防護,用加強車輛最薄弱部位,例如擋風玻璃和車窗的防護;中級防護,可防禦 和獵槍的攻擊;高級防護,可防禦軍用輕武器的攻擊。
防暴車絕大多數是由民用雙橋小轎車和運輸車輛改裝而成,並大量選用民用車輛的零部件,因此,研製費用和整車造價相對比較低廉。防暴車通常可搭載8~10人,車輛總重不超過10噸,單位功率不低於20馬力/噸,採用高性能柴油發動機和手動或自動控制傳動裝置。
防暴車通常是在城鎮地區良好的道路上執行任務,因此,4×2車型的機動性基本上可以滿足要求。防暴車的輪胎大都是標準型民用小直徑洩氣保用輪胎,這種輪胎不僅市場上易於購買,而且還可以少占車內空間,當輪胎受損時車輛還能繼續行駛50千米,甚至更遠的距離,以便離開危險區域。因執行任務的特殊性,防暴車對機動性和靈活性的要求非常高,設計師可以通過限制軸距、車寬和轉向半徑來滿足這些要求。
一般情況下,防暴車多採用車身內部高度大約2米、長度6~7米的廂式運輸車作為改裝的基型車,因而內部空間相當大,可為每名乘員提供大約2立方米的可用空間,車內人機工程環境遠遠強于標準的軍用裝甲人員輸送車。為了給駕駛員、指揮員及其他人員提供良好的全方位觀察,以保証外界情況盡在掌握之中,不留任何死角和盲點(包括在離車輛非常近的距離上),擋風玻璃和車窗也必須盡可能地大。當面對城鎮的 人群時,警察必須從背對 人群的一側下車,因此,車輛兩側和后部應當各設置1扇門,車門的高度和寬度要保証頭戴鋼盔、手持防護盾牌和警棍的警員能夠暢通無阻地上下車輛。在空間有限的區域執行任務時,打開90度位置鎖定的傳統鉸接式車門,對下車人員在提供附加防護方面並沒有明顯幫助,因此,自動滑動式車門比傳統鉸接式車門要實用得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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